学校学分制收费试点改革成果在全省推广
本网讯近日,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,明确在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,调整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构,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分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学分120元。 学校作为全省唯一一所公办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单位,自2017年起持续推进试点改革,成立工作专班,开展专题调研,制定管理办法,调整收费模式,积累改革经验,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,为浙江省学分制收费办法调整和完善提供“浙财经验”和“浙财蓝本”。 学分制教学是一种以选课制为核心,以学分